涉水产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涉水产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管,规范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水产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一、周密组织 根据省、市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和考评,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对全部涉水产品的管材、管件和小型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
1、所生产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
有无生产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情况;

2、生产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产品自检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3、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小型水质处理器销售单位 对全部销售小型净水器产品的单位,包括商场、专卖店、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所销售小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是否有伪造、变造卫生许可批件的情况;

2、所销售小型水质处理器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涉水产品使用单位 对全部城市集中供水单位和城郊自建供水设施日供水百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使用的净水剂、水质消毒设备等涉水产品以及小区现制现售水的净水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是否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所持有的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伪造、变造的情况。

三、监督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销售单位,用于公共服务的涉水产品使用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部署。涉水产品卫生质量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线索,鼓励建立线索举报有偿奖励机制。

(二)严格监督执法。区监督所要坚持普法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一方面开展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法规宣传,主动曝光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增强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负责人的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底线意识。一方面严格监督执法,严格检查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和卫生许可情况,严肃查处企业使用回收废料生产涉水产品,改变生产工艺、配方、流程,无证生产、贴牌生产,以及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及时上报总结。本次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行动列入年度卫生稽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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